故事大綱
甲於Yahoo奇摩網站上刊登拍賣頁面,販售中古行動電話。丁閱覽網站後,前往該店,不知情店員丙遵從甲指示,表示該手機為二手商品,因丁貪價格便宜,以X,XXX元之代價購買上開手機一支,三天後因使用該行動電話後接到電信警察通知,表示該手機為贓物,需要到警察局一趟 。
法律問題:
一、老板甲收受不明贓物轉售他人是犯何罪?
二、消費者丁明知手機來路不明卻依然購買使用,他也有罪嗎?
三、手機失主可以向消費者丁要回手機嗎?
2009年11月4日 星期三
惡意欺騙的買賣行為
故事大綱:
甲為XX通訊行負責人,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意圖,在Yahoo奇摩網站上刊登拍賣頁面販售行動電話,某乙閱覽網站後以電話詢問某甲,經某甲確認為全新原廠保固1 年手機,遂前往XX通訊行,接洽之不知情成年店員丙依甲指示,再次告知乙該手機為全新且有原廠保固一年並開立收據保證之,致乙信以為真,以XX,XXX元購買行動電話1 支,然乙拆封後,發覺上開電話條碼與包裝條碼不符、充電接口處有掉漆、生鏽之情形,且手機內亦無原廠保固貼紙,顯非全新、原廠保固之行動電話,乙即要求處理,然甲均置之不理,始知受騙。
法律問題
一、 消費者乙可告這家通訊行詐欺嗎?
二、 店員丙協助銷售是否為共犯?是否與甲同罪?
預定進度:
第七週:同學集合討論故事大綱內容呈現,並分派組員工作。
第八週:拍攝短片內容確認,短劇角色話術討論並借用道具與地點。
第九週:期中考暫停活動。
第十週:正式拍攝短劇,相關法律問題解答初版討論。
第十一週:剪輯影片並播放,與組員研究問題內容相互交換心得。
第十一週:最後法律問題與影片版本完成校稿。
第十二週:消費生活法律資料完成學習檔案
组員分工
一、案例影片拍攝由組員飾演,預計有志超、明俊、東成、其均
二、影片剪輯由志超負責。
三、法律問題解答,由勇智、豐儂、文誠三人負責,其餘組員協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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